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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国务院公布钢铁业去产能计划

2016-02-05 02:40 来源: 王灿 浏览:369 评论:(0) 作者:开拓者金融网

  今年起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

  在钢铁行业全产业过剩、亏损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进入2016年后,国家不断发布各种相关政策,加快钢铁行业去产能。

  2月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将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同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于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

  财新此前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本来1亿至1.5亿吨过剩钢铁产能的压减目标是在3年内完成,中央政府担心地方上压力过大完不成,最终这一目标将被分解至5年,“而且能否完成还充满变数和困难”。

  具体而言,将严禁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法监管,推动行业升级,加强奖补支持,完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等。

  在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指出将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早在1月2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用于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主要用来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大量职工下岗和再就业问题,但并未明确征收年限,或可能与去产能政策配套,持续5年。此前了解到,煤炭和钢铁行业可能每年总计会有千亿元的资金支持,将持续5年。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在严禁新增产能的同时,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引导主动退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

  意见同时指出,引导钢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实施钢铁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制定钢铁生产全流程“两化融合”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广以互联网订单为基础,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柔性化产品定制新模式。

  2015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五大任务,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其中去产能位于五大任务之首,而在去产能中,钢铁和煤炭行业又首当其冲。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钢协会员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89万亿元,同比下降19%;亏损645亿元,上年为盈利226亿元,亏损面超过一半。

  1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继续坚持化解过剩产能,设定全国总量“天花板”,并加大财税支持,主要用于解决人员安置等问题。

  此外,对于另一个产能过剩的煤炭行业,据了解,国务院将出台《关于煤炭行业脱困指导意见》,预计将于春节后发布。在中央“去产能”的总目标下,钢铁和煤炭将作为先行先试的行业,随后可能会向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推广。

(责任编辑:罗浩 H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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