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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基差贸易在煤焦钢产业“生根发芽”

2014-09-02 01:06 来源: 彭峭 浏览:347 评论:(0) 作者:开拓者金融网

  首单焦炭基差贸易合同诞生,钢材基差贸易或不久面世

  国内有色金属、大豆行业运用较成熟的基差定价模式,正在煤焦钢产业“生根发芽”。

  近日,旭阳煤化工(600691,股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旭阳集团)与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永安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下称永安资本)在北京签订国内首单焦炭基差贸易合同。

  7月下旬,日照钢铁集团分别与永安资本、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铁矿石基差贸易合同,之后铁矿石上下游企业都开始重新审视这种新的定价模式。

  据永安资本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差贸易合同实质上就是一个现货合同,只是在定价的时候参考并使用了期货价格,使现货贸易定价模式从“一口价”改为“期货+基差”。

  多年来,国内煤焦钢产业以及铁矿石行业普遍采用的是“一口价”现货定价模式。目前,煤焦钢产业面临多重困境,迫切需要通过新的定价模式来稳定经营、规避市场波动风险。与此同时,大商所焦煤、焦炭期货市场运行日趋成熟,依托焦煤、焦炭期货价格为基准开展基差贸易的时机已成熟,焦炭基差贸易合同“落地”并不意外。

  “2014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焦化企业盈亏相抵亏损32.89亿元,焦化行业的亏损面已达53.04%的历史最高水平,亏损企业合计亏损额99.67亿元。”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岩峰表示,国内煤焦钢产业的增量发展期已结束,未来将是残酷的存量市场竞争,整个产业链可能会出现大洗牌,参与并利用期货市场是身处夹缝中的焦化企业稳定经营、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之一。

  旭阳集团营销总公司总经理王凤山告诉期货日报,前期公司通过与永安资本进行合作套保,对冲了一大部分焦炭现货的市场风险,这一次签订焦炭基差贸易合同是在套期保值基础上的创新。“将基差定价模式推广到现货贸易中,对煤焦钢产业的发展和脱困意义重大。”王凤山说。

  确实如此,对于正处在困境中的煤焦钢企业来说,开展基差贸易益处良多。上述永安资本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的“一口价”模式相比,“期货+基差”定价模式可以使买卖双方成为真正的商业伙伴,实现共赢。此外,基差贸易只需先行支付定金和期货保证金,相比现阶段支付全款的现货贸易,可以为买卖双方节省不少财务费用。

  不管是国际四大粮商、国际有色巨头嘉能可和托克、原油巨头摩科瑞,还是国内行业龙头中粮集团、江ͭ集团等,均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基差定价模式。“煤焦钢及铁矿石产业是国内体量最大、最为重要的工业行业,其对应的商品期货市场运行日臻成熟,相关龙头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地域优势,灵活使用期货市场进行定价。”一位煤焦钢产业人士表示,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据了解到,随着铁矿石、焦炭等基差贸易模式的推广,钢材基差贸易也有望不久面世。

(责任编辑:H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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