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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浦发银行拟发不超3亿股优先股

2014-04-30 10:04 来源: 浏览:353 评论:(0) 作者:开拓者金融网

上市银行优先股方案首单亮相。浦发银行29日公告,拟采取非累计股息支付方式,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总数将不超过3亿股,募资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浦发银行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即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固定股息率支付股息。不过,预案并没有确定最终的股息率。未来该行将通过询价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票面股息率。

 

按照浦发银行最新制定的2014至2016资本规划显示,为满足监管要求,该行三年内资本充足率目标将逐年小幅提升,至2016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3%、9.3%、11.3%以上。为维持此目标,浦发银行预计截至2016年末,该行一级资本缺口约为305亿元,总资本缺口约为417亿元。

 

浦发银行称,优先股是符合浦发银行目前情况的资本补充工具。

 

与此前广汇能源拟发行的优先股方案采取浮动股息率不一样的是,浦发银行的票面股息率将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即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固定股息率支付股息。该行管理层将通过询价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票面股息率,且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此前规定,浦发银行在此次发行方案中未设置回售条款,但设置了回购条款。

 

该行公告称,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公司有权行使赎回权。优先股赎回期为自优先股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公司有权自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而广汇能源的发行预案并未就相关赎回条款设置时间与条件。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优先股强制转股条款。当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以下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至5.125%以上。其二是,当公司发生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时,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即10.96元/股。

 

浦发银行的公告称,本次发行预案在经5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还需银监会批准以及证监会核准,将按照相关程序分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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