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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黄金期货明日调整“最小变动价位”

2013-06-24 00:11 来源: 期货日报 浏览:465 评论:(0) 作者:开拓者金融网

  日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黄金期货标准合约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条款将于6月25日(本周二)起实施。期货日报就合约修订的原因和具体实施安排采访了上期所相关负责人。

  “合约交割月份”以及“最小变动价位”的调整最受市场关注。修订案中,黄金期货合约中合约交割月份调整为“最近3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由0.01元/克调高至0.05元/克。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合约交割月份的调整主要是参考了国际上主要黄金期货市场的通行做法,如COMEX的黄金期货合约,其交割月份的安排为“近月连续3个月份的合约和远月的双月合约”。“这样可以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此外,黄金期货目前的市场成交主要集中于6月和12月合约也是此项调整的主要依据。“至于最小变动价位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合约运行效率,同时兼顾黄金期货价格的连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最小变动价位”条款将于本周二起实施,这将涉及到投资者较为关心的相关结算制度的变化。对此,该负责人称,相关结算安排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6月24日结算仍按原有规则执行;二是6月25日将按照修订后的“最小变动价位”条款调整前收盘价、前结算价,发布即时行情,即合约价格末位数为0和5的不作调整,末位数为1和2的调整为0,末位数为3、4、6和7的调整为5,末位数为8、9的调整为0,并向前进1位;三是6月25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按照调整后的前结算价计算;四是6月25日结算时,使用6月24日结算价作为前结算价。

  谈及此次修改的初衷,该负责人表示,在当前贵金属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现有的黄金期货合约一些内容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市场参与者对合约修订提出了现实的要求。“随着近年来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以及市场风控水平的稳步提高,黄金标准合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条件也已具备”。

  根据修订案,黄金期货修订合约中关于“合约交割月份”条款自AU1408合约挂盘之日起开始实施,在AU1408合约挂盘前已挂盘合约仍按照原有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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